玩具中**化合物通用要求
EN71-9**化合物的一般要求——规定了以以下暴露方式存在于每种玩具或玩具材料中的有毒化合物的迁移总量:与嘴接触;摄取可能;皮肤接触;眼接触;吸入。
标准范围之内的产品包括了为3 岁以下儿童设计的玩具(因这些玩具有可能被儿童放入口中咀嚼),和为年龄大些的儿童设计的产品(这些产品有可能接触到儿童的嘴、皮肤或被儿童吸入。)
标准范围内的具体产品或玩具部件包括:
有可能被3岁以下儿童放入口中咀嚼的玩具
三岁以下儿童用手玩耍的、重量应小于等于150克的玩具或易接触到的玩具部件,
为三岁以下儿童设计的玩具及易接触到的玩具部件
口动玩具的口腔接触部件
戴在嘴上或鼻子上的玩具
儿童能进入的玩具
作为玩具使用或玩具中应用的构图装置部件
户内使用的玩具和易接触到的玩具部件
户外使用的玩具和易接触到的玩具部件
食物设计的玩具或玩具部件
可能留下痕量的固体玩具材料
玩具中易接触到的有色液体
玩具中易接触到的无色液体
模型陶土、玩具陶土或类似产品,除EN 71-5 标准中提到的化学玩具
气球制造部件
附有粘性剂的模仿图腾
模仿 饰
受限物质涉及的范围特别广,包括阻燃剂、着色剂、芳香胺、单体物质、溶剂迁移、可吸入溶剂、木材防腐剂(室内和室外的)、其他的防腐剂和增塑剂。
玩具EN71认证产品覆盖范围
任何产品或材料玩具指令适用于设计或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如果充电,电源电压不能**过24V。
EN 71 Part 2
EN 71 Part 2:1993-flammability Test 易燃性测试
(a)Finished Product 成品
(b)Pile fabric or material 绒毛织物或绒毛材料
EN 71-1:2005 + A9:2009发布 新修订9,由CEN(欧洲标准化会)于2009年5月23 日批准, 终由CEN技术会CEN/TC52“玩具安全”在2009 年7 月份发布统一版本(EN 71-1:2005 +A9:2009),涵盖先前发布的修订。
新版本(EN 71-1:2005 + A9:2009)取代了EN 71-1:2005 + A8:2009要求其成员国*采纳并发布新版本为 标准,且 晚在2010年1月撤销与此相抵触的 标准。
该修订尚未在《欧盟公报》上发布。采纳和更改标准的过程是非常复杂的。 先由CEN(欧洲标准化会)的工业界代表中的 机构、实验室和消费者组织经过商榷,同意变更标准,再由CEN发布EN 71标准。但是CEN发布的标准不一定能够成为统一的标准。只有经欧洲会在《欧盟公报》上发布这项标准之后,它才会成为统一的标准。也只有在《欧盟公报》上发布这项标准之后,它才被接受,并满足玩具指令的基本要求。